时评:给大数据“杀熟”戴上重罚紧箍咒

7月2日,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关于《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(修订征求意见稿)》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。修订征求意见稿第十三条规定,新业态中的价格违法行为违反价格法第十四条规定,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警告,可以并处上一年度销售总额1‰以上5‰以下的罚款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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