团结是东盟中心地位的基本

《东盟宪章》第1条第15款提出,要维护东盟在开放、透明和包容的地区架构中的中心地位和积极作用,作为促进和外部伙伴关系与合作的主要动力。作为东亚区域一体化程度最高和最具代表性的国家间组织,东盟保持在本地区合作中的中心地位,既符合地区发展实际,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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