求职时学历作秀被判退还30万工资,冤不冤?

案情并不复杂。2019年3月18日,陆某经原告北京某公司面试被录用入职。双方约定试用期工资为税后72800元/月,转正后的工资为税后91000元/月。9月26日,陆某正式离职。此后,原告查实陆某求职时存在虚构教育经历以及工作经历行为,不应该拿这么高的工资,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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