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年来,随着以大数据、云计算、物联网、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为代表的新兴科技的推广与应用,新业态大量涌现。新业态在拉动就业创业和促进消费升级等方面表现抢眼,在疫情防控中也发挥了相应作用。但是,新业态的萌生勃发及其呈现出的新运营模式,难免会产生一些新情况新问题。在这样的情形下,是默认新业态的市场法则,还是严格遵从现行监管制度,成为探索推进互联网新业态发展及治理的重要命题。
总体而言,包容审慎应成为对待新业态、新模式的总原则。这一原则是一种最大限度鼓励创新创造和激发市场活力的价值导向。在某种程度上,在新业态治理中坚持包容审慎原则,是由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所决定的。
从微观层面来说,新业态行业仍处于资源跨界调配期。新业态往往是传统产业与科技融合的产物,行业跨界是新业态最显著的特征。文化、科技、知识、信息、创意、资本等资源的互动与调配,既是创新过程,也是试错过程。因此,要给予新兴市场主体适当包容期,允许行业在试错中寻找平衡点。
从宏观层面来说,我国经济社会正处于结构调整期。产业经济结构调整不会一蹴而就,尤其在5G加速构建人机交互、万物互联的创新生态系统趋势下,催生和培育新业态、新模式是一个逐步探索和成熟的过程。
从产业治理层面来说,有关新业态的监管体制机制仍处于方案调试期。新业态跨界融合的特征往往会要求变革与优化传统治理方式,比如在线医疗对医保制度的吁求、在线教育对短视频平台备案的资质要求、无人经济中对个人信息的使用与保护等,都对原有管理办法提出了新要求。在新旧治理方案调试阶段,坚持包容审慎有助于避免以往“要么不管,要么管死”的监管“死结”,有助于在治理监管与产业发展间达成平衡,在提升治理效能的同时,促进新业态快速健康发展。
新业态整治应包容审慎
近年来,随着以大数据、云计算、物联网、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为代表的新兴科技的推广与应用,新业态大量涌现。新业态在拉动就业创业和促进消费升级等方面表现抢眼,在疫情防控中也发挥了相应作用。但是,新业态的萌生勃发及其呈现出的新运营模式,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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